故事讲到这里,我想惟一的悬念只剩我们这些人的结局了。是的,没错,只有结局能让你把故事读到最后,否则我的讲述纯属胡诌瞎编,俨然失去了意义。
警察把我们移交法院后,检方很快对我们发起了指控。经过为期一个月内的审判,结果最终下来了,大致情况如下:
我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妙春因故意杀人罪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李爱民和赵彩霞因窃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十二年;
王彪和张静接受劳动教育。
判决结果下来以后,我没有上诉,因为我知道那段录音足以让我哑口无言。
很快,我就被送进了监狱。
监狱的生活我就不再赘言,因为它不属于本书的范畴。不过
值得欣慰的是,我和王妙春在狱中完成了婚礼,我们这对面临人世间最黑暗的经历的一对离异男女完成了一次不可思议的媾和,不得不说,这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虽然我知道她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她也知道我是一个怎样的男人,但我们之所以能走到一起,完全得益于我们互相同情对方。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