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声喊出来,这这…怎么会是她?
目送着她被抬上救护车走了。
警察见我认识伤者,马上要求我跟着去警局走一趟,就这样,我被请上了警车。
一路上我一句话也没说,心里拼命的琢磨,除了不可思议之外,我隐隐感觉到了害怕,这个家是不敢回了。
到了警察局我侧面了解到,邱芸是煤气中毒,已经抢救过来了。我们的法律就是这样,凡是看后果。
既然人没死,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简单询问我和邱芸是什么关系,出事的时候我在哪等等。
一同被询问的还有房东大姐,是她发现邱芸煤气中毒并报警的。
询问后做了笔录,最后认定是意外,也就没我啥事了。
出了警察局,房东大姐叫住我说:“小余啊,那啥…你那间房我不租了,你明天就搬出去吧,这是你上半月交的房租,大姐退给你,对不住了。”
说完,根本不等我同意,把钱塞给我就走了。
“幸福”来的太突然了,转眼间我就无家可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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