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酒吧离红化公司不远,酒吧的老板对大名鼎鼎的红化公司老总丛重以及他的漂亮女秘书何芳很熟。于是,酒吧老板立即给何芳打电话,叫她到酒吧来接人。
何芳也许是为了避嫌,也许怕男朋友知道后吃醋,也许还有其他原因,她在来酒吧前专门给甘正林打了个电话,叫他立即到某某酒吧来,说丛重有请。
甘正林这个大酒鬼,当时正在家里吃晚饭,
一听说在酒吧,又说是老总有请,便立即放下碗筷,扑爬跟斗的赶到酒吧。可是,进门一看,丛重满身酒气的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这时,一辆的士开来停在酒吧门囗。何芳从的士上下来快步走进酒吧。
不一会儿,甘正林与何芳一起将全身瘫软的丛重从酒吧里架扶出来塞到的士的后坐上,二人便上车把他送到了丛重住的小区门囗。
何芳和甘正林将丛重像拖死猪一样把他从车上拖下来,然后一人一边把他架扶进小区向他的别墅
走去,直到开门把他送到床上。
当然这后一段,丛重当然记不得了。但他上床后突然抓住何芳的手,说“素芳,亲…亲爱的,我,我没醉!真的,我没醉!你,你不要走。留下来陪,陪我”的话,此刻却忽然从他脑海里冒了出来。丛重喊的这个素芳,就是和赵前新一起被凶手杀死了的鲜素芳。
说起鲜素芳,这个已经变成鬼的人突然再现在他的眼前。
那是三年前的一天下午,丛重在会议室和人事科长一起,准备面试一位新来找工作的女大学生。此刻,两张复印履历表摆在丛重和人事科长的面前。履历表上还贴有一张二寸半身照。从履历表上看,这姑娘名叫鲜素芳,二十岁,大学毕业,家住四川高县某乡某村。从照片上看,与其他农村出生的姑娘一样,眉淸目秀,自然纯朴。
门开了,进来的却是一位身材高挑,皮肤白晣,鹅蛋脸,柳叶眉,大眼睛的年轻女人。这女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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