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在上小学吧,有一次学校里组织春游活动,目的地是我们市郊不远的一个山间小溪。那个地方是很多人儿时的回忆,不过因为时代的建设,现在已经改建成了发电站。不过在当时那个年代,许多人周末的时候都会带着家里人去那小溪里玩,水很浅,既满足了孩子们戏水的乐趣,还不会有什么安全隐患。每到春天的时候,还能够在溪流当中摸螃蟹,
运气好的话,还能够摸到乌龟。
不过当时学校的要求,为了锻炼孩子们的自理能力,把每四五个孩子分为一组,大家分工任务,有的人带锅碗瓢盆,有的人带柴火,有的人则准备食材,学校要让孩子们自己动手,进行一场溪流边的野炊活动。
而当时我的这一组里,我虽然是带锅碗瓢盆的,但却也是生火做饭的那位。由于家庭的原因,目前在我年幼的时候还没从工厂里离职,父亲是盲人,日常是能够自理的,但是做饭菜却需要家里人帮忙。所以我很小就学会了做饭做菜,只不过味道不见得好吃罢了。
那天我自告奋勇的去生火做饭,可是由于其他小朋友从家里带来的肉切得厚薄不一,于是当下锅煮了
之后,就有的生有的熟。我则是运气比较不好的那个,当别人都开始动嘴吃了,我还在继续做菜。而当我做完菜准备品尝一下自己的战斗成果的时候,却发现我钟爱的肉,只剩下一些皮粗肉厚的。
夹生的,咬不动,肉里还有没能够完全煮烂的血,一嘴下去,猪肉里溅射出来那生不生熟不熟的肉质,夹杂着一股子猪血的味道,非常古怪。而猪肉也因为
没熟的关系,咬不穿,嚼不烂,好像是咬到了一块橡胶一般。
之所以说这些,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形容并回忆一下。因为当时我不假思索地在那个袭击我父母的家伙耳朵上咬下去的时候,入口的第一个感觉,大致上就是如此。
和嚼半生肉有点不一样的感觉是,耳朵上有一
层薄薄的脆骨,皮肤的韧性抵不过牙齿的尖利,毕竟我们人类咬合的力量,堪称全身力量之最。所以在那一咬一撕之下,这家伙的耳朵就被我咬下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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