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条留言,卓然心里咯噔一下。他佯装不知,回道:不知道,你能给解释一下么?
隔了好长一段时间,卓然才收到对方的留言,堪称长篇大论:
惊愕催眠法和传统催眠法很不一样,是一种强行让对方进入催眠状态的行为。
举个例子,假如有人做出要和你握手的动作,可当你伸出手时,对方却突然又把手收了回去。一瞬间,你会愣一下,你的大脑放空的感觉便是短暂的恍惚状态,如果这个时候,催眠师再配合一些传统催眠术中的意识充填法,被催眠的人就会被引导催眠。
所以说,这种催眠方式,是通过暴力的行为,摧毁对方的心理防御机制,是对方的意识越来越模糊,直到精神恍惚,再对其进行催眠。
至于让对方杀人,是在催眠对方后,对其进行催眠编程,给对方设置心锚。也就是让对方只要接收到某信息,就会进入催眠状态,也会在接受到某信息后,进行杀人的行为或者解除催眠状态。
这个心锚可以是图案、声音甚至某个动作。
比如经常在殴打一个人时,播放新年快乐的歌曲,久而久之,对方一听到新年快乐的歌曲,会误以为自己在被殴打,心理防线就会崩塌,陷入恍惚状态。理论依据是巴普洛夫的条件反射。
最后是制造记忆空白,也被称为催眠后遗忘症。指的是当对方处于深度催眠时,通过反复暗示,植入忘记此事的潜意识。
指令类似于“当你醒来,你就会忘记催眠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
当对方建立起这种潜意识,即使在清醒状态下回忆,潜意识也会抑制情景记忆的神经成像,没办法记起被催眠时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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