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谁想过鲁大海?鲁大海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就这么被几个小畜生给弄死了,还埋了起来。
要不是几个孩子想要出名,那么这件事情谁知道?
试问如果死的是自己孩子,有几个人敢说希望那几个孩子活着?
真得是刀子不捅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痛。
鲁大海就因为年龄大了,成人了所以杀人就要被判死刑。
那么如果同样的道理,为什么法律只保护未成年?而且还是保护的那些渣滓,受害的同学,受害的未成年,法律保护过吗?
如果那些孩子杀人不犯法,凭什么鲁大海一个人跟六个搏斗还要犯法,那按照法律来说,鲁大海是不是正当防卫?
法律法律,法律是人定的,人是有感情的,法律无情人有情,我表示第一个支持鲁大海从轻发落。
不要求鲁大海无罪释放,但是起码不能死刑。
对于知乎的这一篇回答,也是的到来大多数人的共鸣。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