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的应聘合同里,都有书写。
但最大的问题,却是合同里,对于责任的划分。
正常情况下,医生做手术,如果出现医疗事故,那是有责任划分的。
很大程度上,这种责任,医生都不需要承担太多。
哪怕是因为医生的过错引起的事故,甚至死人。
只要不是有意杀人,医生都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这也是为了避免因为处罚导致医生不敢治疗。
即便是引起医疗事故,正常情况下,也是医院负责赔偿,和医生几乎无关。
但眼前的这份合同里,却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华生去当主刀医生,出了事的话,按照这份合同,他甚至可能直接去承担所有的责任。
对于合同和律法,在自己出事后,华生学习过很多。
甚至在工地打工的时候,他都在学习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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