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不论在哪个地方,玩嘻哈的话大多数都是穷鬼,以前嘻哈一直都是有着穷人音乐的外号,虽然现在占领了大部分的市场,但也并不能掩盖很多嘻哈歌曲没有丝毫营养、宣扬不正确价值观的本质。
但是没办法,纵然嘻哈有这么多的不是,它现在仍然是最火的音乐形式,普罗大众就是喜欢它,做嘻哈音乐也更容易成名。
现在美国乐坛最吃香的就是这些嘻哈歌手,以前很多大牌流行歌手现在都争相与他们合作,嘻哈与流行乐的结合也总是能在B榜上博得成绩与口碑。
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里昂选择以嘻哈为事业中心发展本来无可厚非,只不过他自己写的唱歌曲歌词深度是有了,但Flo与beat的水平实在太差,所以在市场一直不怎么受欢迎。
但新专辑里的除《Baby》以外的另一首主打歌《Loseyourself》却彻底颠覆了大家对里昂的固有印象。
这首歌无论是歌词、Flo(节奏)还是beat(伴奏)都达到了近几年来的顶级水准,而且演唱难度还相当的高。
如果是一个搞了十几年唱的老炮唱了这么一首歌,倒还得过去,但令人惊讶的是唱这首歌的里昂还只是一个十七岁大的毛头子。
这要是再过几年,还撩?
众人仿佛已经看见了一位正在冉冉升起的唱巨星。
显然大多数人都忽视了这首歌作曲作词人,在美国这方面经常容易被忽视,大家都更注重歌曲的演绎者,而不是创作者。
很多之前不怎么喜欢里昂这种“鲜肉”的路人也被这首歌圈粉,其中甚至包括相当多的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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