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顶级的?”张廉愣了愣,想了想,道:“最顶级的,不就是族吗?他们被称为‘被上眷鼓宠儿’,是他们吧?”可是这玉佩怎么会和族有关系啊?
洛星举起玉佩,对着透光的地方细细观察,道:“这玉佩,本来也不是红色的,而是拿着质地上衬好玉......很久以前,我有幸去族待了一段时间,关于这个玉佩的来历,还是我听别的。据,千百年前,族的先皇要御驾亲征,临行前,一个公主特意自己亲手磨制了这么一个玉佩,亲自给她的父皇戴上。先皇陛下就戴着这枚玉佩去往了战场。”
张廉恍然大悟:“哦哦,那段历史我以前在书里看过,书上记载先皇死在了那个战场,具体在哪我记不清了......那要是这么的话,这枚玉佩,在先皇遇难后掉在地上,摔出了细纹,然后沁了先皇的血。时间久了,就变成这样了对吗?”
洛星忍不住为张廉的思考能力点零头,继续道:“没错,我再给你普及一下,你看外面那些市井街头,有卖玉石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卖血玉的。他们的血玉不是然的,而是人为的。就是把好的玉塞进那些牲口的肚子里,过一段时间后,杀掉它们,取出里面的玉。再经过打磨之类的步骤,就做成了血玉。而血玉因为颜色特殊,所以让人一眼看去就感觉很神秘。不懂行的人,对血玉可是有着很执着的热爱的。”
一想到好好的玉在牲口的肚子里放个一年半载的,再剖腹取出来让别人把玩,张廉就觉得胃里一阵恶心,真不知道洛星是怎么做到的,聊这么恶心血腥的话题居然面不改色还一脸淡定。于是张廉赶紧转移话题:“那这玉佩,是怎么落到那漠家先祖手里的?”
洛星仔细想了一下:“据,当年先皇战死的地方尸横遍野,族当时又因为自己内部出了问题,所以迫不得已延后了几才来清理战场,连带着把先皇的遗体也收走了。估计这玉佩,就是那漠家先祖在族派兵看守的间隙,把这玉佩叼出来了吧。生就是黑色毛皮,体型又不大,借着夜色的掩护,很容易从那些官兵的眼皮子底下溜进去的。”
“他叼这玉佩干嘛?这也不能吃啊。”张廉有点想不明白。
洛星继续道:“他应该是无意中发现这玉佩所以带走的吧。毕竟,族的能力特殊,而且先皇的周围也有那些死去的高级将领,若是趁着夜色提炼出他们死饶灵气,对自己的修为可是有很大程度的提高的。这玉佩,想必当时是那个老狐狸发现是在先皇身上的,所以就私藏了起来,为了不让族的人找上门来,他就给这玉佩沾上了自己族类的气息,把族的气息包裹起来。这样,即使他是自己的血沁染了玉佩,别人也不会多疑。书上有过记载,漠家的这位先祖,短短的八百年时间就修炼成了九尾妖狐,你以为这是他勤于修炼的结果?这都是他在那战场上吸取死人灵气,又舔舐了族先皇的血,才达成的成就。”
洛星的一番话,的张廉鸡皮疙瘩起了一身。他才没有那闲工夫看漠家的家族史。可今日听洛星一,倒真有几分诡异和恐怖的感觉。漠家先祖,不愧是一只老狐狸。
【This chapter is finish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