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诺频频点头,赞叹他的睿智,赞许约翰的市场规划,认可他的重情重义。从商战的角度来说,这确实是一份互利共赢、无懈可击的并购和联盟协议,这样一个战略如果实施,确实可以一举改变目前的市场格局。两强相争就变成了两强联盟,就有机会把商业触角深入更广阔的中低端市场,那可是一块大大的肥肉。
而此时的约翰,越来越忧虑,这个战略构想和此时他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这漫天红霞的迷人画卷里卷进了几朵乌云。 。真叫一个大煞风景。
坐在对面的布兰诺,看着眼前忧心忡忡的约翰,他在想,接下来说的话,不知道会不会给已经很忧郁的约翰身上再泼上一把冷水。但他决定还是告诉约翰,不这样说就违背了自己和约翰这忘年交的情分。
布兰诺脸上挂着一丝和蔼的笑容,说道:“约翰,你的盟友翁百川是不是选错了?”
“我从来不会选错人。”约翰脸上带着一丝坚定,低声回答道。
“我可不是事后诸葛亮,我的意思是唐之信比翁百川更适合做你手下的总裁,唐之信卓越的经营才能我是领教过的,他可是有前途的青年才俊。”布兰诺继续抿了抿咖啡。。端详着眼前失落的约翰。
“布兰诺先生,您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唐之信是狼,不是狗。而我需要时一条忠实的狗,而不是一条桀骜不驯的狼。”
约翰迷恋东国文化,确切地说他应该是迷恋东国的《孙子兵法》,他把《孙子兵法》第十三篇——用间篇背得滚瓜烂熟,他深信在于对手开战前,必须对对手的情况了如之掌,尤其是对手的个性性格和经历。而用间是最快捷的方法。
对于唐之信在商战天赋和商战能力,他委托市场调研公司,做过很细致的《尽职调查》,他个人经历、他的爱人和他的人脉关系,都像一个个word文章一样牢牢地储存在这个巨大的硬盘里——约翰的大脑。经过对调研数据的仔细揣摩和推断,他确信唐之信是狼,是一匹桀骜不驯的狼,是一个宁可战死沙场,也不可能妥协的狼。而狼是不可能被驯服的,他要的是横行天下,君临天下。在红山资本,特别是他的手下,他满足不了唐之信的志向,所以他只能打败他,彻底的消灭他。假如他俩生活在充满刀剑杀戮决斗之风盛行的中世纪,他可能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
至于选择翁百川,用东国话说,是“瘸子里边挑将军”,他也算听话,适合执行红山资本的战略。可今日发生的事情,使他开始怀疑,选择翁百川的正确性。
“翁百川可能连狗都不如,他就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约翰整了整有些散乱的衣服,用他那西国嗓音低沉地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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