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收乘机把店铺转让出去,获得了60万元,亏损了40万,但是,吴收只分10万元给温良,当时温良在看守所里,吴收把10万元交给了温良的老婆,温良被罚款之后,放了出来。
“他听吴收只分给他10万元,和吴收大吵起来,结果温良被吴收打伤了,被送去住院,住了10才伤愈出院。吴收赔偿温良所有的医疗费,但是,温良不服,把吴收告诉法庭。
“法院出面从中调解,法院认为温良出售假冒产品,造成店铺损失,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而吴收把50万元的转让费收入囊中,过分了一些,责令吴收再补偿给温良10万元,这样,温良得了20万元,而吴收得了40万元。
“温良不同意这样的处理方法,于是,温良继续上诉,结果,法院维持原牛温良认为吴收买通了法院里面的人,扬言要报复吴收。事情大概就是这样的。”占解完之后,举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温良现在在做什么?”
“我不知道,我和温良没有交情,只见过他两次面,都是在酒桌上。”
“谢谢你,你向我们提供的情况很重要。你知道温良住在哪里吗?”
“不知道。”
吴江点点头,向占解告辞,温良曾经在看守所呆过,属于有案底的人,很容易查到他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吴江叫克在公安内部网查询温良的住址,结果很快就查到了:温良,1990年6月15日出生,家住江北区远洋路18-3号2栋302房。
克还查到了温良留在档案中的手机号码,克把他的手机号码输入手机里,然后拨打出去,结果是空号。
远洋路18-3号是远洋区所在地,这里的住户大部分都是省远洋公司的员工,属于单位的内部住宅区。吴江和克驱车前往远洋区,保安看了他们的证件之后,让他们的车开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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