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他自己进错厕所后,李丽正在大解,看见曾辉跑进来气得要命,穿上裤子上前就给曾辉一耳光,曾辉哪里受得那个气?何况是他又是在醉酒情况下,他见李丽打了他之后想跑,伸手抓住了李丽的胸襟,狠狠一扯,结果把李丽的上衣和胸罩撕破了,李丽想还手打曾辉,但是被曾辉推倒在地上,她觉得斗不过曾辉,于是选择报警。”
“这起案件还没有到强奸的地步,即使曾辉猥亵李丽,也不至于被判刑5年,所以,曾辉为了报复唐明诗,有可能枪杀唐明诗,至少曾辉是有杀人动机,曾辉平时为人如何?”
“曾辉是一个无业游民,经常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干一些打架斗殴的事,曾经被当地派出所处理过,所以,法院也站在李丽这边。”
“如果曾辉没有撕破李丽的上衣和胸罩,那么,曾辉就不会被判决猥亵罪吧?”
“当然,如果曾辉和李丽发生争执,或者只相互打了耳光,只能判曾辉酒醉斗殴,可以使用民事调解方法……江队,当时的大气候和现在不一样,这种事发生的概率比较高,检察院和法院一般都会同情女方。”
“陈老,我知道了。”江一明又问不少被告人上诉的案件,整整聊了半,记录了五千多字的笔录,才离开陈担义的家,临别时,江一明叫陈担义尽量不要出去活动,不论白或者晚上,都把家里的窗帘都拉上,以防万一。陈担义答应了,他知道不准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他。
江一明上车之后,掏出手机,在户籍系统里寻找曾辉的住址,因为他已经从陈担义那里知道曾辉的年龄,很快就找到了他的具体住址:江北区江山路121号的圆山区11栋2单元202房。
这是一个陈旧的区,他俩走去去,看到眼前墙体上的瓷砖脱落,锈迹斑斑,满目疮痍,各种设施东倒西歪,感觉像穿越到上世纪80年代。
他俩来到曾辉的门前,敲响了大门,门很快就开了,一个穿着睡衣的少妇出现在他的眼前,怀里抱着一个正在喂奶的婴儿,用很不标准的普通话问:“你们找谁?”
“我们是市局刑警队的,请问曾辉住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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