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循声望去,赫然瞧见了一个头戴着牛皮帽子,脚穿着牛皮靴子,身着牛仔夹克,系着红色丝巾,口中叼着一根烟的男子,他轻蔑地看着几人,道:“我就是送你们上路的死神——路易斯·威廉·马歇尔德!”
“解决他。”
玛莲莎完,向前猛踏一步,但是窜出去的距离不远,只是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的速度。
熊兵卫也是快步前冲,但是速度并不比玛莲莎快。
“真是心急送死的家伙。”路易斯从腰间掏出了两把枪,两把都是转轮式的左轮手枪,这让叶牧有些意外。
因为现如今的世界上,流行的枪有两种——第一种是长杆枪,第二种则是短手枪,但是无论哪一种枪,都是火药枪罢了。像左轮手枪这种自动手枪,实话这个年代的科技还没有能力研究出来才是。
“难不成是汤姆逊?”叶牧想起了自己曾经遇上过的一个枪械方面的才研究者。难不成他和黑暗兄弟会,存在着交易?
也不是不可能。
汤姆逊的枪械研究是没有得到国家支持的经费的,以他一个男爵每年所收上来的租子,是完全不够他对枪械展开研究的。也就是,他的资金来源手段,不可能是正大光明的来的,只能是通过这种黑暗的交易。
“哟,想不到你还认识汤姆逊先生啊。”
路易斯着,扣动了扳机,两声枪响,熊兵卫和玛莲莎前冲的身形不免都是一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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