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第九公国的公爵,不是您最应该防备的人吗?
这,这让我怎么办呢?也不知道联合公国大法官知不知道这事?
要不,我现在过去问问?”
大盛王朝,联合公国,自从成立以来,为了巩固联合公国的统治,平衡各方利益,那是费尽了千辛万苦。
从律法的制定,到联合公国的大公爵继任,都有十分严密的一套程序。
联合公国所有公国的公爵,可以联合署名,弹劾大公爵,这在其他的朝代,都是没有的律法。
为了约束各国公爵的这个权利,联合法院应运而生,他们的权利独立于政权之外,是真正的最高权利监督者。
他们的最高掌权人,联合公国大法官,有权利审查公国公爵,甚至必要时候,有权利审查联合公国的任何人,包括最高掌权人,大公爵!
这在其他的朝代,也是没有的。
权利的使用,是有限制的,这个限制,就是公国的大公爵,严重损害联合公国各国利益,在这个前提下,联合公国大法官,可以宣布,停止大公爵行使大公爵权。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