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里揣100块钱的现金,有可能一个月都用不出去。
或许是边陲小镇的习惯也说不定。
林娇娇在各种细节上,还是很尊重刘旭之的。
看着刘旭之是个糟老头子,已经老掉渣了,却真是皮实、抗造。穿着铅衣,每天至少6台手术。这还只是下午,他上午在帝都肝胆,还得和朱良辰一起上台。
郑老板敲了他一次手术后,刘旭之手术水平增长如何林娇娇不知道,但每台手术的时间却缩短了30%左右。
似乎有这么一个糟老头子在自己手下做手术,比郑老板更适合一些。
林娇娇心里想到。
郑老板?自己用不起呢。要是他在,怕是自己天天弯着腰伺候着,生怕郑老板哪里不满意甩手就走。
而眼前的糟老头子,很是珍惜这份工作,不要命的在干活。
看着刘旭之接过牛皮纸信封,手指捏着,如此用力,指甲有些苍白,林娇娇就觉得有趣。
只是今天自己太累了,这段时间可是忙的够呛,一身疲惫没时间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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