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可能,四十年,我从来都没见过。”
杰森有些老花眼,不甘心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老旧的抽桶式单筒望远镜,他擎在手中,像个经验丰富的老船长,在张望着海面的情况。
他闭着眼睛,仔细的观察着镜头中的牛仔,忽然道:“约翰,你错了。那绝不是牛仔,我是说,他只是戴着毡帽,骑着马而已。他的装束,更像是一个外来客。”
“外来客?”
约翰接过他的望远镜,只看了一眼,就惊讶道:“那是个黄皮肤的人,我确定。它倒霉的戴维,一定是抢劫戴维的那个外国人。”
倒霉的戴维虽然是他们嘲笑的对象,但毕竟是他们的同乡,而这个外国人理所当然的成为他们的敌人。牛仔的精神是什么?吃苦耐劳?不是,是冒险,冒险和战斗,才是牛仔骨子里的印记。
杰森老了,但更加的怀念这种精神,就像华夏的侠客一样。他没有丝毫的犹豫,从腰间拔出那把他爷爷赠送给他的柯尔特1917左轮手枪。
“史密斯维森,点三五。他腰上的就是戴维的手枪,我敢肯定。”
约翰一边说话一边将望远镜塞进杰森的口袋,然后掏出了他最喜爱的牛头犬追踪者,大笑道:“杰森,你还会开枪吗?”
“当然,我就算忘记我的妻子叫什么,也不会忘记怎样扣动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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