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慢有前科。
资料显示,十几年前,他曾经参与过一桩走私案,没错,有些赚钱无门的妖怪也会选择以非法的方式进行敛财,甚至与人类共同犯案,但只是极少数而已,毕竟妖有妖的尊严,正常途径吃不上饭,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智商的侮辱。
鉴于刘慢的出身,估计智商高不到哪去,搞点蝇营狗苟的事来维生也不足为奇,毕竟他的本体所属那一栏写的可不是苍蝇,而是......苍蝇幼虫。
咳。
回到案情上。。这桩前科记录的是一次海上走私案,当时刘慢负责的活计是把一箱违禁品从海岸运到公海的货轮上,问题是,他并不是一次性运完全程,而是在领海范围内与另一个妖怪进行了一次交接。
从犯罪的角度来看,这个安排有些多余,因为公海是三不管地带,走私也好,逃亡也罢,一旦到了公海范围,追击难度极大,所以在领海范围交接一次,这会无形中提高犯罪风险。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一个答案呼之欲出。
体力不行。
刘慢的体力支撑不到把货物一次性运至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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