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是于芳。
天色将亮未亮时,她随着巫玛一起回来。 。整场战斗,或者说单方面虐杀,她都在一旁看在眼里,如果说莫征的暴行她还能劝自己接受,毕竟亲自照顾过他,见过他被祸害成了什么样子;那么当北北带着一群犯人冲向前几座院子时,她就后悔了,她不能接受。
她是真的真的很后悔把写着血字的饭盒盖子给了巫玛,或者说一开始就不应该掀开那个饭盒。
她毕竟是人啊,人!
没错,她是看不惯公司惩治妖怪的手段,可反过来,就活该被妖怪杀绝?
嫌屎脏,可以;用尿去冲,就对吗?
心疼北北,是因为她是个不该遭此罪责的小姑娘;可是把她放出去,她就该把屠刀挥向自己的同胞?
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善意啊。。一旦用错地方,比恶念的破坏力还要大,今天非常公司惨遭血洗,自己是这群妖怪的帮凶!
她真是后悔当初没有退缩,是自以为是的勇敢和舍己为人的自我感动,造成了眼下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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