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龙喜欢喝酒。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碟卤猪耳朵,就能让他下去大半瓶“二锅头”。
人人都喜欢喝“茅台”。可是经济收入摆在这里,一个月工资倒也可以在商场里买上一瓶正品“茅台”。可人活着不能光喝酒,还得吃饭。
城市监管这个工作经常要上夜班。李金龙听过“生物钟”这个词,却不是很明白。但夜班也有夜班的好处,收入比白班的时候要多一些,他挺喜欢。
被两个彪形大汉强行带上车的时候,李金龙有些发懵。
这年头居然还有强盗抢劫我这种身穿保安制服的人?
尼玛要是换了女人也就罢了,可我是个男人啊!难道遇上了传说中的同性恋,专门喜欢捅屁股的那种?
一条绳子直接捆住他的嘴,在脑袋后面打上结,绑得严严实实。
车速很快,李金龙在恐惧中估计应该是出了城。可越是这么想,他心里就越是怕得要死。
车停了。门开了,他被人从车厢里一脚踢出来,“骨碌碌”滚在地上,浑身上下全是泥。
没有蒙住眼睛,那些人直接像拖死狗一样带上三楼。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看样子好像是一幢破旧的建筑。关上门,打开灯,突如其来的强光刺着眼睛,李金龙好不容易才看见站在面前的是个年轻男子,脸色阴沉。
谢浩然坐在椅子上,冷冷地问:“昨天晚上,福源街口那一片,是你在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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