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再漂亮的灯火恐怕也吸引不到巴图蒙克的注意,自己一个人坐在篝火的旁边,脑子里面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或许还在纳闷,这些明军到底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怎么就知道自己会从那里经过呢?难不成自己队伍里面有奸细?
一想到有这个可能的时候,巴图蒙克立刻就想到了一个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去过宣府的加思兰。
主动请缨去宣府的是他,告诉自己何家安存在的是他,让自己撤退的也是他,虽然他被人割掉了一只耳朵,但这说不定就是明人的计策,一只耳朵便换来自己上万大军的牺牲,这样的耳朵恐怕丢得也值了。
想到这里,巴图蒙克已经按捺不住自己心的怒火,立刻吩咐道:“来人,把加思兰给我押过来。”
恐怕加思兰这辈子都不会想到,自己拼了命地为鞑靼人卖命,不光丢了一只耳朵,得到的还是巴图蒙克的不信任,直到被押到巴图蒙克面前时,自己还试图跟巴图蒙克解释自己真的不是明军的奸细,自己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鞑靼,为了汗王。
巴图蒙克面无表情地望着伏在脚下的加思兰,直到他把该说的全都说过之后,自己这才轻轻长舒口气:“加思兰,你来鞑靼有几年了?”
加思兰也搞不懂巴图蒙克这句话的意思,想了想回道:“回汗王,差不多十二年了。”
“原来都这么久了。”巴图蒙克幽幽地望着天空,接着淡淡地讽刺道:“一个人用十二年的时间换取我的信任,就是为了今天,这个做法是多么值得人敬佩,只可惜我巴图蒙克空有鞑靼数百万众,怎么却没有这样的死士呢?”
“既然这样,那我便成全你的忠义,来人,送加思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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