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听仔仔的,也没收拾东西,就是把现金和卡都拿上了,然后挨个敲门把店里的人哄走,押金都退他们了,昨晚当白住。
这是我人生中最疯狂的一次旅行,脑子里什么都没想,就好像终于找到那么一个出口,那么一个理由,离开这地方,再也不回来。从此的人生可能会彻底不一样。
每次出走都是一次全新的开始,虽然这个开始很可能马上就会被打回原形。
我坐了三个小时汽车,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车站,见到我最熟悉的仔仔。见面的那个瞬间,什么都没想,就是扑上去把他狠狠地抱住,像一个游离的灵魂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肉身,死也不要离开。
这两天的等待,两天的惴惴不安,像等了两年,从来没有哪一个瞬间,我觉得我这么这么爱仔仔。爱到为他干什么都行,只要他不离开我。
我们坐车去更遥远的地方,甚至没有目的地。我手里的钱怎么都够我们在外面什么都不干混上一年两年,至少我们现在什么都不用想,只需要尽情地拥有彼此。
仔仔告诉我,他跟老王家的闺女出去,也就是再跟他妈最后装一下,但今天和老王闺女在车站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装不下去了,什么都不想再装了,他不晓得这个在自己身边的女人是谁,看什么都很陌生,他就要瑶瑶。
我感动得在车上稀里哗啦地掉着眼泪,仔仔珍惜地抱着我,一副打算和他妈一刀两断的样子。
可是不能真的一刀两断,毕竟是把自己生出来的,曾经连着脐带的亲妈。所以仔仔让老王家的闺女先帮忙撑着,暂时不要回家,就假装是跟仔仔出去旅游了,先让他妈宽心,我们过两天舒心日子。找个合适的机会再挑明了说。
老王闺女很喜欢仔仔的,都是街里相亲的,小时候就认识,这个忙就帮了。
我因而觉得仔仔真的为我做了很多,不管他的计划周不周全,反正他的安排我都认了,只要不让我和他分开,不让我觉得自己一个人没依没靠的,怎么都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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