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仔仔似乎挺乐意见我的,经常约我,或者说些挺暖味的,似乎是想确定关系的话。仔仔这个人最大的好处就是,风趣。如果换成马戏团风靡的年代,我觉得他一定能成为一个非常有名的小丑。
他虽然爱耍帅,但是从不吝啬于扮丑逗人开心,和这个人相处有个好处就是,完全没有心理压力。我也想过,面对仔仔的时候之所以没有心理压力,是因为我们是同行,我们谁也不至于看不起谁。
饶饶生日那天,我就带她去认识了仔仔,本来吧是希望仔仔表现表现,能让饶饶开心点儿的。谁知道好死不活地,碰见江北了!
饶饶在被下药迷昏那天,被人带去了一个地方,就迷迷糊糊没了第一次,那个拿走他第一次的人,就是江北。嗨啸的老板,本地富商的儿子。
我们在嗨啸的ktv,江北把饶饶带走,我当时就想跟出去,然后仔仔拉住我,他跟我说:“你信我的,只要你朋友不乐意,北子什么也不会干。”
我说:“那她要是愿意呢?”
仔仔好笑不笑地说:“要是愿意那不就是人家自己的事儿了么。”
我低下头扒拉自己的手指头,想起自己的第一次,那次也是我自愿的,可是现在想想,我居然开始后悔了。因而我可以确定,我是真的不喜欢满城了。
我是个狮子座,爱管闲事是我的本性,我不想饶饶变成如今的我,不想她也做后悔的事情,尤其是在身体这方面。女人的身体是和心连着的,和男人不一样。
我给仔仔下命令,“马上给江北打电话!”
谢天谢地我的饶饶妹妹没事儿,我对她其实有种别样的情感,比对陶文靖的感情还要更深一些。我看陶文靖就是纯傻,但我觉得饶饶不傻,她是有的救的,我不愿意看到她走上我的老路。虽然饶饶胆子小,永远不可能像我这样去坐台,但还是不舍得让她受到伤害。
女人受伤以后,要么越挫越勇,更多的会很容易自暴自弃。我想我一直都在自暴自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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