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生气了,在围观的许多人面前很失态,咆哮着怒道:“你们以为是我伤害了他是吧?那我又何用把他送医?哼!林正,我有什么动机,你不要血口喷人。”
话音刚落,林正就用脚踹了我腿弯一下。我被踹得直接单膝跪地,这模样,比刚刚的狼狈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真想反抗,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
林正怒说:“你还狡辩,我查过你户口,你最近有十几万的入账记录。这么多钱是谁给你的?是庄同那个畜生吧。亏我们一直那么相信你,你居然拿了他的钱。”
那钱是我的工资和他委托我找人做法事的,我拿我的工资怎么了?可是这么给他解释他一定听不进去的,真是气得我目眩头晕。
之后,他当着众目睽睽,用手铐锁着我,把我给带到了警察局。
我在心中说了无数遍“混蛋”,可也是无可奈何。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好像这是我收了庄同的钱,帮庄同干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儿一样。
特别是赵奇的口供,对我特别不利。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难不成他们是一伙儿的,为的就是要找我来做替罪羊么?
事到如今,什么都只有我来扛了。
我坐在审讯室里,将双手安放在桌面上,而目光只是这么呆滞的看着自己手腕上这一副冰冷的手铐。
我很绝望,没搞清楚状况,刚刚不是简单的吃顿饭吗?这会儿眼见着我就要变成阶下囚了。那么多个命案,要是全由我来扛,我有九条命也不够死啊!
等了好一会儿,我才听到“叩”的一声,是开门的声音。一个窈窕的身姿在灯光的伴随下,款款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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