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店老板莫名其妙的赠了我两个香菇肉包,说是新品上市,让我在长安大街小巷移动着打广告。我大快朵颐的啃着肉包,一路飘香。
吃到第二个包子第二口的时候,我被喊住了。此人乃是小王。
小王是我隔壁的邻居,也是我小时候的玩伴之一。小王全名quot王长贵quot,长贵乃quot长寿富贵quot之意。他爹说了,光长寿不富贵不行,穷一辈子活的幸苦。光福贵不长寿也不行,有钱没命花。小时候我认为长贵长大了一定跟着他爹为朝廷卖命,继而达到长寿富贵。再见长贵的时候,他衣衫凌乱,蓬头垢发,虎背熊腰的蹲在馄饨摊边,手里还捧着个凹凸不平的铁饭碗。
如果不是长贵在茫茫人海中认出了我,我想我一定就这么与他擦肩而过,并且一辈子都认不出他来。因为他实在毫无特色,恰恰我太有特色。
我看着长贵窘迫的模样,心里很不是滋味。我说:长贵,久别重逢,我请你吃饭吧。
长贵说:别别别,兄弟好不容易回来了,自当我为你接风洗尘。
我说:长贵,你都混这样了,兄弟饿死也不能吃你这顿饭。
长贵说:哈!你以为我没钱?
我说:你都这幅德行了。
长贵说:这幅德行是我们丐帮的规矩,新衣服买回来也得照个造型改造。
我惊讶,问:你入了丐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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