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去集市买早点时,一群官兵手握一叠通缉令在城里大大小小的墙上随处张贴,连馄饨摊包子铺这种私人商铺的门柱上都贴的密密麻麻,当然还有人一天需要光顾数次的茅厕,而且普遍大家都爱往茅厕的墙上糊东西,什么小广告,通缉令,打油诗,人体画。这几年甚至还出现了交友相亲的板块,如厕的同时还解决了婚姻大事也算人生一大幸事。
大家各自啃着油条包子围在通缉令前阅览,挤在前面的主要看字,围在外圈的主要就是看人像。
我端着一碗馄饨也跟着凑上前去。
官兵指着画像说:这上面的人是朝廷重犯,发现此人速来官府报案。
大家说:啊,原来这通缉犯是个人。
官兵说:废话,画的这么明显看不出来?
大家说:还真看不出来,还以为是哪家阿猫阿狗。
官兵敲着通缉令说:这上面不是写的清清楚楚,性别男,年龄不详,长相俊秀,江湖人士,作案武器是一把二十公分左右的红柄青刃匕首。
我身旁的老头剔着卡在牙缝里的韭菜叶,剔了半天也没剔出,索性吐了口痰。
老头问:官爷,这人犯了什么事?
官兵又敲敲通缉令说:该男子用那把红柄青刃匕首斩断了赵四公子的小拇指,罪大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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