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工作性质的缘故,我一般早上会起床很迟,但林恒住在我家过后,我每天都订好闹钟起床给他煮早餐。他找了份工作,算是合他心意的,在一家网络游戏公司做游戏策划,每天他都很亢奋,找到工作那天,他喜滋滋地告诉我,“莫林啊,我觉得这才是我应该做的事儿!”
不知不觉,他住在我家已经半个多月。
他早出晚归,过了一段时间,回来终于不再抱着电脑打游戏,而是帮我做点家务,比如洗洗衣服,拖拖地,或者晚上去接我下班。
刚好碰到是周五,从台里出来,看见他过着黑色的羽绒服站在门口和保安抽烟聊天,有说有笑的。他这人就是这样,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不一会儿就熟络起来。
看见我出来,林恒把他脖子上的围巾摘下来,他的围巾可长了,挂在我脖子上已经掉到地下,我手里拎着包不方便,他赶紧帮我把围巾在我脖子上绕了几圈,还可以扯了一点上来,遮住我的脸,以防寒风吹伤。有些时候,林恒还是很贴心的。
帮我整理好围巾,他自己缩了缩,朝保安室的大叔招手,很礼貌地说,“那我们先走了!”
陈叔在台里做保安做了十多年,是老前辈,每次下班我都跟他打招呼,他跟我算是很熟络的。
“那陈叔我们先走了。”我礼貌地说。
到门口,我想打车走的,因为下午来的时候我没开车来,林恒忽地抓住我拦车的手,我一惊,赶紧伸了回来,心怦怦地跳着,他倒是镇定自若地说,“别打车了,我们走走吧,来的时候我看见前面有条街,好多吃的,我们去吃点东西再回去吧。”
我点点头,默默地跟在他身后朝那条小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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