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陆芸帮我太多。
回去的路上,我和林恒谁也没有说话。很明显,我们各怀心事。刚进门我就抱住了他,脱了高跟鞋踮起脚来吻他,疯狂的吻他。我发誓,我从来没这么热情过。
他也疯狂的回应我,一只手扶住我的腰,一只手开始拉礼服的拉链。
那天晚上,我和林恒疯狂的做,反复几次。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去让他感知我的存在,我在他的肩头狠狠地咬了一下,我要他记住我。我狠狠地咬着,因为只有疼痛,才能刻骨铭心。
凌晨三点的时候,林恒已经睡着。我起身穿了衣服去书房拿了纸笔给他写信。
林恒:
我曾经下过无数次决心说离开你,这一次,我真的做到了。
我原本以为我们之间缺少的只是时间,所以我十二年来一直站在原地,等待你回头。我以为你会回头的。而只要你一回头,就会发现我,站在原地等着你。然而,一切只是我以为。
很久很久之前你对我说过,莫林,我被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吸引。终于,你遇到了宋念青,那朵深深吸引你的红玫瑰。自毕业后,多年不见宋,但我知道,她还是和高中那会一样,漂亮,大方,热情,开朗。你说你喜欢她的热烈、骄傲和野心。而这些你喜欢的她的东西,我身上都没有。
林恒,我们认识十几年。爱上你是件自然而然的事情。我至今记得刚进高中的时候,你在校园里那棵香樟树下踩着那些从树缝中洒落下来的阳光时的样子。穿着白衬衣的你,刻画在了我十六岁的心里。自那以后,再没离开过。我想你一定不记得,开学第一天,我站在大门口,你妈妈过来问路,我回答不知道后你还是给了我一个明眸皓齿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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