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辰很久以前就已经不住学校宿舍了,他把陈客带去他租的公寓里,帮她把箱子和背包扛上了二层。
这不是陈客第一次接触时辰平时住的地方,但还是觉得新奇。
时辰看上去是个很温柔又很认真的人,但平时一心扑在画室里,难免让人觉得家里会冷冷清清。也只有真正进入到他的世界,才会发现这里有多有趣。
陈客刚进来,一只大狗就冲时辰扑了过去。
“温莎,别闹,快下来。”时辰好不容易制止住了这只大狗,转头冲陈客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陈客愣住了。
快一年没见了,温莎早就从当时那只会缩在她怀里呜呜叫的小奶狗,变成一只时辰都招架不住的大家伙,但浑身还是雪白雪白的,毛比当初长了许多,尾巴摇来摇去,像一只硕大的雪球,有种和外表不相符的呆萌和可爱。
见时辰身后还跟了个人,温莎凑上来围着陈客绕了两圈,小心翼翼地嗅了嗅她的鞋,然后疑惑地冲着时辰“嗷”了一声。
时辰蹲下去摸了一把温莎的头,抬头对着陈客咧开嘴笑了。
陈客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干巴巴说了声:“温莎,都长到这么大了。”
“你当初走了,我就一直养着。”时辰说。
“要是你当时没走,现在温莎也应该会很黏你,它可粘人了……”
陈客沉默了,这是继她当时离开之后,他们第一次谈到这个话题,之前她用了那么多方法去回避、去逃离,最后兜兜转转,还是绕不开这根让人吞不下又忽略不掉的扎人的鱼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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