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我怎么这么笨,鹿晗可是明星,就是他住这儿别人也不会说的。
于是我在这儿订了一个房间,准备守株待兔。
一日三餐我都在旅馆吃,我不信碰不到鹿晗。
傻傻的等了三天,却人影也没见到。这时,我注意到了网上的一条新闻,说鹿晗要在广州开演唱会,于是我让鹿菲托关系在网上买了一张票(至于为什么托鹿菲买,那是因为鹿晗人气太高,票出了几秒就被抢光了,所以只好让鹿菲帮我)。然后我就匆匆去了广州。
长途跋涉的我气喘吁吁的进了演唱会场地,根据票上的座位坐了下来。令我惊讶的是,我的座位竟然在第三排,是个不错的位置。嗯嗯,感谢小菲。
演唱会即将开始,我手上拉着荧光棒,兴奋的东张西望。
突然,灯一暗,舞台上出现一束光,观众们都兴奋的大叫:"鹿晗,我爱你!"
当然,这并不包括我,我淡定的坐在座位上,双眼却紧紧所在缓缓升起的升降台上。
鹿晗身穿金黄色战袍,闪亮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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