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的一声,振远手里的刀应声落地。
我赶紧往前面走了几步,确认到他们暂时碰不到我后才倒在了地上,门口的警察手疾眼快的过来把我扶到安全的区域。
这时候所有人看向振远,才发现他的大腿上『插』着一只叉子。
刚才我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就偷偷的在桌子上『摸』了一只叉子,然后藏在了袖子里,就是为了被人挟持之后做不时之需。
我刚才给郁婕使了个眼『色』就是在告诉她我有准备,让她把夏琳劝走,同时也在找着机会出手。
振远的腿受了伤,手里的武器也没有了,警察趁着这个机会赶紧进去将他止住了。
经理老婆和振远被止住以后,就被警察带走了,我则被郁婕和夏琳带到医院洗胃。
他们被抓走两天后,我和郁婕还有夏琳去警察局做了笔录,把我们遇害的经过写了下来。
一周后,他们的裁决结果出来了。
振远主犯判了死刑,经理的老婆从犯,判了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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