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慕娥的宣传团队,在王总监的带领下,用了一周的时间,按照苏慕娥提供的宣传思路,设计出了一整套的宣传方案。
并且根据过往的宣发经验,制定了另外两套相应的备用替代方案。整体方案里面,基本把所有可能会遇到的意外情况,和宣发时需要面对的细节问题,都囊括了进去。
苏慕娥看过之后,觉得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了,于是通过耿哲,将方案上报给了公司内的审核部门,请他们核批宣传款。
这是公司的内部流程,基本在单独的宣发团队、项目运作团队都健全的情况,就是走一个形式上的必要步骤而已。
但是苏慕娥的方案,比较新颖,业界从前没有过这样细化的方案,相对的,这套方案需要的宣传费用也比较高,审核部门在这套方案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审核部总监认为这套方案有风险,对于宣传资金可能有不必要的巨额浪费。副总监兼电影项目特备观察员,觉得这套方案非常好,资金申请数额也非常合理。
两个人在这部电影的审核权限上,是一样高的,但两个人谁也说服不了谁,最终,两个人闹到了宋城那里,要求报请懂事会批准。
宋城翻看了相关报告,用百分之百公事公办的语气,问两个人:“这是最终申请核批的文件?”
“对!”总监和副总监,异口同声的说。
“我批准了。”他说完,直接在核准人的签字栏里,龙飞凤舞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拿出了公章,盖在了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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