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么?”盛暮城没有就这个问题深究,悠闲地喝了一口咖啡,看似漫不经心地提道,“暖暖以前也是这样,只要是我喜欢的,她都会说自己喜欢。我也是很久之后才知道她并不喜欢提拉米苏。”
盛暮城勾起唇角,轻叹一声:“呵,真是个傻丫头。”
是呀,曾经的她,真的好傻。
傻到没有了自己,傻到将盛暮城当作自己的全世界。
只要是他喜欢的,她就喜欢;只要是他在乎的,她就关注。他高兴的时候,她比他还开心;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比他更难过。
她从小不喜欢酒心巧克力,提拉米苏里头夹杂的朗姆酒味让她想起反感的酒心巧克力。但盛暮城喜欢,于是她也自我催眠强迫自己喜欢。
至于盛暮城后来是怎么知道她并不喜欢提拉米苏的,唐烟暖并不知情。只是仔细地回忆一下,后来盛暮城也似乎很少去吃提拉米苏,只说从小吃到大,有些腻了,想换点新花样。
那个时候,盛暮城说什么她都相信,从来不会多想和怀疑。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还真像个傻子。真不能怪盛暮城说她是傻瓜。
吃完早餐,盛暮城说带她出去走走,来到的地方竟是香樟寺。
盛暮城从前不信佛,路过寺庙也不会进去拜佛烧香。那时候他总说,信仰这东西不过是一种精神寄托,如果一个人的精神足够丰满,便不需要这种虚幻的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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