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个雨夜,她敲开了盛家的大门,现在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如果那日在学校后山,盛暮城能来见她一面,是不是也不会发生那样的事?
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劫数,想逃也逃不掉。
和盛暮城的缘分,或许原本就是孽缘,所以她才会遭受到这样的劫难。
丁远的案子是在一个星期后了结的,法院以已购得股权的几个人为善意第三方为由,判定股权交易有效。但丁远需要向盛家返还五千万美金的不当得利。
盛暮城自然不会出庭站在原告席上,代替他出面的是盛母贾馨梅。这显然不是贾馨梅想要的结果,她的目的其实是希望法院能判决交易无效,从而替盛暮城要回那些出售的股权。
法庭外,不少关注此事的媒体蜂拥而上,贾馨梅脸色很是难看,不回答任何媒体的问题,直接在保镖的护送下上了车。而媒体们很快发现,来接被告方丁远的人,居然是本案的当事人盛暮城!
“盛少,丁远先生擅自变卖您的股权,为何您还会来接他?难道您的母亲贾馨梅女士在法庭上的提供的证据都是假的?丁远先生实际上是受到您的授意才变卖您股权的?”
“丁先生,您在案中败诉,需要赔偿盛家五千万美元的不当得利,您会不会选择上诉呢?现在您依旧和您的雇主盛少走在一起,是不是意味着你们已经庭外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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