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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诉讼 (5 / 7)

        许风又一句话将石斌从体罚的回忆之中给拉了回来——宁可饿死,不打官司。

        听到这句话,让石斌终于感到了情况的严重,感到难以置信,还宁可饿死不打官司。

        “倘若打官司的两人实力相差不大呢?”石斌疑惑的问道。

        “那就比谁的钱多,谁的拳头硬。”许风很坚定的说道。

        见石斌似乎不信,许风有些笑中带哭的说出了一个例子:有一名富豪大户人家、被盗匪由大门侵入、强盗搜括财物,用刀杀人致死。不久那匪徒被缉捕到案送到衙门审理。但那县太爷却被有钱的强盗收买,放走了他。操作很简单,因为毛笔写的文书很容易涂改。就是由大门而入、在大字右上角加了一点、变成了由犬门而入,再将用刀杀人的用字改成了甩刀杀人。由犬门而入表示是由狗洞门钻入、甩刀杀人是随手一甩,乃是误伤致人于死。经此一改,案情急转直下对强盗大为有利,强盗杀人大案就变成了一般宵小盗窃之案,重罪经此一改变成轻微小罪。

        这可是真荒天下之大谬,民告官先要挨打;两人实力相当就比谁的钱多拳头硬,这还要官府作甚?还要他这个通判做甚?石斌此时感到了奇耻大辱。

        已经跟了石斌有些日子,早已知道了他的性子,许风立刻说道:“大人绝对不可擅自参与其中。若有人来击鼓鸣冤还可以,其余时候请大人明哲保身。”

        这话说得石斌火冒三丈,都知道得这么清楚居然被劝要‘明哲保身’,若不是知道许风忠心耿耿,此时的石斌很想把他抽个七荤八素。

        对于许风这种长期居于人下又缺乏叛逆精神的人来说,说完善法制无异于对牛弹琴,石斌也只好无奈的将他遣出去做事,留下自己一人在书房之中思索问题。

        好像他这帮为匪的弟兄就没几个是真心想为祸的,几乎全是因为告官无门。

        “大哥,你在想什么。”问道:“大哥,刚刚许风在念叨什么‘民告官’,这是您跟他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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