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愁也出来了,她担忧跟着方醒的欢欢的身体,所以这几日有些心神不宁的。
“小姐,要不要赶他们走?”
要弟觉得自己不会骑马,所以才被方醒丢了回来,加上她喜欢的那人没在京城,所以火气十足。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可惜今日长剑不曾在手,不然在下定然要高歌一曲……”
“国朝无外患,此后就是我辈效命的良机,高歌无妨,可却不要忘了学问!”
“……”
要弟看了半响,听了许久,最后总结道:“小姐,这些人让我想到了家中的事。”
莫愁安慰道:“过了就过了,如今你过的还好,以前的事就忘了吧。”
要弟摇头道:“小姐,没想家呢!只是看着他们就想到了那些发情的公狗……”
莫愁皱眉道:“不许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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