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卢雅梓的提问,所有人都在猜想着凶手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反差,但只有一个人不在其列,那人便是李虹,作为当事人、作为警官,这案子的细节已经被她研究了无数次。
李虹说道:“雅梓你说的警方都已经了解,具当时办案的警官推测,当日南大附近发现尸块的消息并未广泛传播,所以凶手并不知道尸块已经被发现,于是次日携带这些尸块准备接着往计划好的弃尸地点抛洒,结果在路过南大时,发现情况不对,大批警察出现,凶手也许还不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此时凶手背的双肩包和手上的塑料袋里全部都是受害人尸骨,一旦被检查,必将暴露无遗。
按照趋利避害的简单逻辑,凶手本能的要把这些会立刻暴露他的尸骨全部丢掉,于是凶手只能匆忙沿着汉口路丢弃了一袋尸块,在转身进入南大时,把背包里的骨头来不及分散抛洒,也整包丢掉,然后把最后一袋尸块丢弃在南大体育场。”
卢雅梓用轻蔑的声音说道:“警方!这个警方推测看似想当然的合理,其实却又漏洞,让我们来假设几个当时的场景吧。
场景
1午夜十分,凶手并未通过交通工具抛尸,凶手背着双肩牛仔包,提着两个与a点相同的黑色塑料袋,步行前往自己预定的抛尸地点,途径南大附近时,发现了大批警察,于是在三个不同地点匆匆将尸体抛弃,而警方在人迹罕见的深夜,并未注意到指向性如此强烈的目标?
不禁要问,警方怎么可能会忽略这样的一个目标?好吧,就算警方愚蠢到没注意到凶手,那么凶手既然确定了周围有大批警察的存在,为什么还要冒着当场被发现的风险,分三点将尸体丢弃?直接在三点中的任意一点,将所有的证据直接丢弃难道不更为安全?
场景2、午夜十分,凶手驾驶交通工具运尸,途径南大附近时,发现了大批警察,于是在三个不同地点匆匆将尸体抛弃,而警方在人迹罕见的深夜,并未注意到凶手。
1996年1月19日午夜,警方并未寻获全部尸块,也未对刁的身份进行确认,但并不代表警方不会推测出,凶手有交通工具的结论,让我们在看下a点的尸块细节:
1996年1月19日a点发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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