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绯色出来之后,袁芬芬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金律师。”
“袁小姐。”
“你帮我拟一份过户手续,关于绯色的。”
“好。”
“尽快。”
“知道了。”
挂了电话,袁芬芬转过头,看向闪着霓虹的绯色招牌。
绯色,从成立到现在,不多不少,整整五年时间。起初只是为了好玩,也是为自己无聊的日子增加点乐趣。现在要把转赠给别人,不舍吗?好像也并没有。
其实自己也是知道的,之前绯色之所以生意好,无非因为这无可取代的地段,而真正让绯色更上一层楼的是李浩宇,他好像天生就是吃这一行饭的,他比她想象中做得还有好。
如果告诉李浩宇要把绯色赠送给他,他一定不会要吧,既然如此,那就没有必要和他说了,她能为他做的也只有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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