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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光环 (2 / 3)

        书是下山的时候从温竹年的屋子里面拿出来的,见月喜欢金老爷子写的书,那里面的江湖让见月如痴如醉的沉迷着。

        其实见月也很想一萧一剑走江湖,可惜的是见月既不会吹箫也不会武剑,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就是做饭了,而且这种乡村家常小饭,吃了饿不死人也不能让人上瘾,只是安慰一下肚子而已。

        如果见月长得再貌美些,身材再苗条些,家里再有权有势些,再学些歌舞乐器之类的,说不定扔出去也能蹦跶几天,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找个笑傲江湖的貌美俊男!

        可惜啊!如果就是如果,只是用来自我幻想的,见月十分清醒的知道,自己的身材外貌是改变不了的,唯一能够练就的歌舞乐器见都没有见过,自己这一辈子也许就这样了,见月暗暗发誓,孩子千万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以后自己有了孩子,一定要练武学琴,九阴白骨爪九阳神功,钢琴小提琴古筝,一个都不能落下,就是要优秀。

        优秀,要从孩子抓起。

        但是,孩子都这么优秀了,那说明自己应该也混的不差,那孩子应该也挺享福的,都能够享福了还出去闹腾,自己莫不是生了一个傻子……

        丁老大带着黑风寨里的人继续向前走着,随到之处又灭了两个小寨子,温竹年骑着马立在丁老大的身旁,两个人的身影被夕阳拖得很长,看着这样的画面,见月露出了姨母般的笑容。

        这两人看着莫名的相配,丁老大看着是很结实的身材,大膀子一挥,估计一拳就能打死一个人,但是温竹年文文弱弱的,看着就是一个斯文人,这两个人看着风马牛不相及,但却是有着过命的的交情。

        其实见月也不知道他们过得是啥命,但是两个人悄悄话都可以说半天,这个交情一定很好,见月也希望自己有这么一个同生共死的朋友,无话不谈无话不说,临了还能两肋插刀同生共死。

        活了这么久了,应该命里是有这么一个人的吧!

        见月在自己的生命里过了一遍,发现自己的生命里除了有一个忘不了的王小二,还是因为无比的讨厌,别的只要稍加诱惑,见月都可以双手奉上的。

        但是这个王小二绝对不可能是那种朋友,绝对。

        虽然见月觉得自己和王小二有着天时地利人和的前提,家就在隔壁,每天就会见面,年纪还差不多大,但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有青梅竹马之外,还有别的关系,见月觉得自己是永世都不会和王小二,那个隔壁建的孩子成为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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