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应该啊!
见月想了想自己记忆中的童筱筱,她并不是一个什么也不会的富家千金,就算是哪一天家道中落了,见月觉得以童筱筱的本事,卖画刺绣总是不至于饿死的,一想就能想通的事情,可为什么自己就是觉得她离了别人活不下去呢?
真是一个奇怪的事情。
见月又看了一眼庄鸾,哪里还有平时半点正经的样子,这就是一个喝醉了胡言乱语的酒鬼,庄鸾拎起酒坛子对着太阳一敬,然后收回手,将坛子里的酒半洒半喝的倒进了自己的嘴中。
浪费可耻知道不知道,你以为你当白开水喝人家就和白开水一个价了吗?糟蹋钱会天打雷劈的知道不知道。
见月又看到了庄鸾那只酒气汹天的右手,心里一阵无名之火顿起。
也就是不久前,这个手可是呼在了自己的脸上,虽然自己自小就不是父母的掌中宝,可是也没有被父母大嘴巴子招呼过,庄鸾算是第一人,见月心里难免有些耿耿于怀,对的,见月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小心眼的人。
你打过我的,所以请做人有点自知之明好不好,在老娘原谅你之前请不要来打扰老娘的幸福生活好不好,老娘今天还忙着思考哲学问题,耽误了哲学家小心皇帝老子打你屁股。
当然,见月还是没有这个胆子说出这些话,见月最大的反抗就是一声不吭,沉默就是最大的暴击,可是庄鸾似乎被酒打开了话匣子,絮絮叨叨的说了起来。
“你方才是从红馆出来的?原来是隔得如此之近,那么你一定是听说过的吧!她现在…她…她就在我们脚下的地方,万花楼,这可是个好地方,整个成都,不,是整个四川,谁都知道这赫赫有名的万花楼,想当初这个地方还是我说与她的,谁曾想……”
又是一口酒,大半都流到了衣襟。
浪费,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不知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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