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场上,骑兵是绝对的王牌。
因为人、马、兵器装备加起来,光凭这重量,就有千斤。
何况疾驰中的奔马,真的冲上来,那力量又岂止是千斤?
唐朝李世民之所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屡屡以弱势兵力大败敌人,正因为他手里有一支“玄甲精骑”。
一身具装的骑兵部队,狂冲起来,可以将前方的一切敌人践踏粉碎。
至今为止,哪怕沙场猛将,有在战阵中斩将夺旗的,还真没谁跟打了鸡血一样,冲上去以人力去对抗马力的。
张角是第一个。
一只手托起战马前蹄,硬生生让它前蹄悬空,无计可施。
他这哪是打鸡血,这简直就是吃了牛鞭,太牛逼了!
整个战场,为之一静。
城上城下,骑兵步兵,汉军流寇,无数双眼睛盯在张角的身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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