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你这次不要助跑,就站在篮下,记住轻轻的跳起,想着把篮球放进篮圈,只是放进去,不要用太多力量。”
这次王金做得很成功,他跳起,双手举起篮球,放入篮圈,一切顺理成章,王金高兴的一声怒吼。 。原来把篮球放入篮筐也没有这么难,想他大学时如果多练几次,那时比赛也不至于如此艰难。
“got it,我就说嘛,王不可能不会扣篮,王,你再多练几次,熟悉熟悉,然后改成运球扣篮,记住最后拿一下不要往前,要往上,不要想着太过用力,只是把篮球放进去。”
“好,放进去。”
王金重复着扣篮动作,他练得很认真,渐渐熟悉了扣篮的感觉,他需要的只是让自己的身体肌肉熟悉、然后记住这个动作,他总认为肌肉是有记忆力的,只要方法正确,一次、两次、三次....多次的训练就可以强化肌肉记忆,当无数次下来。。肌肉便会近乎本能将动作展现出来,而他现在所需要做的只是重复...近乎枯燥的重复...训练。
在王金训练之时,许晴一直在旁边看着,她不时的在一旁录下,觉得精彩的便会放在朋友圈里,她突然觉得她能做的其实很少,虽然她最初是被弗兰克找来做翻译的,但她知道王金大学学的便是英语,虽然口语很滥,但他现在在美国,有着很好的语言环境,口语这东西只要有了环境,只要你敢说,说好口语是迟早的事情,如果那一天来临了,王金不需要她来翻译了,那她该怎么办?回中国,还是求王金或者弗兰克看在朋友的面子上收留自己?她想,那时即使王金愿意,她也会选择离开,因为她在这个团队里已经没有价值,她不需要别人的施舍,更不需要别人的怜悯...
也许现在考虑这个还有些久远,但未雨绸缪总不是一件坏事,不是吗?
朋友圈里突然多了许多个赞,还有几条回复:
“老同学,这是你男朋友吗?身材不错哦。”
“许晴的眼光独到啊,找了个打篮球的男朋友,还留着个光头,个性啊,就是胳膊有点长。”
“你懂什么,胳膊长打篮球才好呢,而且胳膊长,一起散步搂着更舒服哦。”
“你咋知道长胳膊搂着舒服的?你试过?还是有情况,快从实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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