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懂事才是我认识的巷久,瞻前顾后的照顾那些无辜人,赔了自己的一切,那才是最不理智的选择,就这样便是极好的。下次可别再等我提醒了,提醒的多了,老爷可是要生气的。你知道的,我生气起来的时候,可是真的什么都不会管的。”
“巷久明白。”
正是因为明白,知道傅仕有多可怕,哪怕是羽翼逐渐丰
满,也不敢去得罪。除去不敢,就是不能。傅仕眦睚必报,不会放过谁,但凡是得罪了他的,都没有一个人有好果子吃。他杀一个人,太容易了,不过是动动手指头的功夫。
也许正是因为太容易了,才会把目标换做是余也。毕竟难得碰到一个实力不错,且能在他眼皮子底下轻松逃脱的人,难免是上心了一些。
若是余也和之前碰到的所有人是一样的,傅仕早就失去那种新鲜感,说不定觉得无趣的时候,就放了他,随便他去哪儿了呢。
可惜啊可惜,余也不是一般人,傅仕也不是一般能惹的人。两个遇强越强的人碰在一起,互相博弈,不分出个胜负来,是绝对不会轻易的善罢甘休的。
傅仕这次抓了同余也有关的人,一旦动了那些人分毫,余也定然不会轻易的放过傅仕,说不定还会让他陪葬。傅仕再用自己的命去堵这一局,余也也是一样,就看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念露在前挖着草药,余也就跟在她身后捡着。若不是实实在在的是药草,余也还以为是红薯,想起红薯,脑子里就情不自禁的想起了烤红薯。许久没吃过了,还是有些想念。这个天气,烧个红薯,既可以暖手,还好吃,简直美哉。
“余迟年,你能不能认真一点?你就把这些草药当成泥人,绝对积极的起来。实话跟你说,这些草药还真没有哪个是便宜的,弄坏了,你也不用会竹屋了,就在这喝西北风。”
念露看着余也心不在焉的,当即就踹了他一脚。除了脸,念露现在还真没那点像初遇时的神仙姐姐。余也都觉得自己眼瞎了,第一次看到念露的时候,竟然被她的外表迷惑,还以为是纯良无害的小狐狸,却忘了狐狸就是狐狸,鬼点子特别多,直接欺压的他没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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