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雄笑了笑,道:“这里就是满清的起源地,也是爱新觉罗这个姓氏的开始,而我们金家一脉,就是当年放弃皇权,回来守护祖地的一只分支,以金刀为姓,从此隐姓埋名,发下血誓,甘心情愿栖居在这小小的地方。”
我干咽了口吐沫,觉得金雄似乎不是在说谎,将这个消息慢慢的消化掉。
在我看来,金雄没必要说谎,毕竟,连王家这等传承久远的家族都传了下来,那么金家是皇族也没什么危言耸听的。
其实,在现在来说,什么族能怎么样,56个民族是一家,我是想得明白,就是他们这些人太过守旧了,还想不开这个理儿。
“那你打算要怎么做,与这里共存亡吗?”我看着骄傲的金雄问道。
金雄在次拿起酒,干了一杯,颇有些豪气冲天的感觉,道:“金家人从回到这里就发过誓,势与祖地共存亡,这没有什么好处,只是信仰,我们族人的信仰,在过去,族人都以为,只要祖地存在,家族便永远不会消失。”
我默默无语,看着金雄,忽然觉得这个骄傲的家伙有些让人钦佩。
他让金元宝离开,估计就是早就不相信什么守护祖地,守护誓言,而自己却留在这里,成为最后为祖地奉献的最后一人,彻底斩断和什么狗屁皇族的联系,一切看着无趣,却全都是为了金元宝的以后。
他不想以后自己的子孙在困守在这没有希望的小村子里。
我伸出手,接过了那把金刀,坚定的点了点头,道:“如果我能活着从元宝山出来,一定会会把这把金刀交给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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