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察觉到我的动作,恨不得把胃里的酸水也一块吐出来,一边呕吐一边骂我变态,说你在尸体嘴里弄什么?
我没说话,小心翼翼扳开了尸体的牙缝,居然在尸体被塞得满满的口腔中掏出了半块玉米馍馍,这玉米馍馍在我们这边属于再普通不过的食物!
我们这里位于大山深处,云贵交界地穷山恶水,老百姓庄稼收成不好,不像江南富庶地带那么资源辽阔,这鬼地方的经济水平至少落后一线城市二十年,所以在乡下,有许多孤寡老幼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我看着尸体身上裹着脏兮兮的袍子,他满脸黢黑,相貌丑陋不堪,衣不蔽体,蓬头垢面不知多少天没洗过澡,尤其被我和张强从坑里刨出来的时候,在尸体身上还散发出一股强烈的酸腐气味,这种味道并非源于尸体腐烂后散发出来的尸臭气味,而是他本身的汗垢味道。
我敢断定这是一个流浪汉,普通人就算再贫穷也不会把自己搞得这么邋遢。
玉米馍馍还没来得及被流浪汉咽下去,混合着口水和血沫子已经发干变硬,我心中尝试着推理,还原流浪汉死亡的经过:
这个流浪汉应该是先被人用食物吸引到这里,等他蹲下身吃东西的时候,凶手再从背后下黑手,用柴刀砸在后脑勺上,导致流浪汉晕厥。之后凶手把人捆起来,动刀子挖开他的腹腔,这个过程流浪汉肯定醒了,处于挣扎状态。
尸体弯曲成爪状的手指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一点,尤其我在尸体身上还找到了几处勒痕,最致命的伤口是在腹部,当腹腔给人挖开之后,导致了流浪汉大出血陷入死亡,至于他脑后的挫伤则较浅,根本不足以致命。
凶手心肠真的很歹毒,把人弄死后挖掉器官也就算了,为什么却不肯给死者一个痛快,非要在人活着的时候生挖内脏呢,难道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私欲?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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