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曼淑的话如刀子一般狠狠的刺入萧慕白的心脏。他们相处了这么久,拥有许多美好的回忆,现在却只是认识的关系?
如果要用一种动物形容林曼淑和萧慕白的话,应该是刺猬。他们两个都像刺猬一般,受伤后就竖起全身的刺,也顾不了会不会伤害到别人。
所以萧慕白在被林曼淑的话伤到之后,也竖起了自己身上的刺,他质问林曼淑道“因为是律师,所以才为犯罪分子辩护吗?不管他们的行为是有多么的恶劣。”
寥寒予在客厅里隐约听到他们的谈话,知道情况不妙,就赶过来看。恰好听到萧慕白说出上面的话。
“萧慕白,你这话说的过分了啊,律师是无法选择自己的当事人的,再说这个案子……”
“我为好人辩护,也为坏人辩护,那都不是我的本意。”
寥寒予的话还未说完,就被林曼淑的话打断了。她继续说“我的本意是为法律代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法律规定的,所以我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打这场官司。即便是坏人也有人权,即便是无恶不赦的罪人我们也要保障他们的权力,因为法律的规定,因为我们生活在民主的国家。”
萧慕白和林曼淑的谈话自然是不及而终,这场谈话也使他们原本已有好转的关系跌入谷底。
萧慕白的固执、林曼淑的敏感、两人如刺猬一般的自我保护机制,实在不利于这场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偏偏他们这一次还处于对立面。
在感情世界中,遇到分歧,一方进就必然有一方要退,不然就会造成针锋相对的状态。林曼淑没明白这个道理,萧慕白也没明白。希望能他们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不会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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