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于黄伯玉来说,却并没有这么热情。即便是要收食邑,也不是这么个收法。生米恩斗米仇,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伟大英明的太祖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凭什么强行的捏合在一起的食邑和他附属的贵族之间,就一定能够建立起水乳交融的牢固关系呢
黄伯玉觉得这是非常可笑的事情,也是太有些理所当然了。要知道食邑,那可是相当于家人一般的存在。在主家有危难的时候,食邑要能够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而实际有困难的时候,主家也会竭尽全力的帮忙。
而眼前的这个庄子,虽然叫做黄家庄,但是这个黄家庄子与黄伯玉没有丝毫的关系,甚至于江夏黄家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不管是黄伯玉还是黄军看他们都不认识。如果非要说两者有关系的话,那么都有一个黄字。
但是就一个黄字能把两者的心捏合在一起吗黄伯玉姓黄,黄药师也姓黄,黄狗也姓黄,黄鼠狼还是姓黄,可是你能说他们都是一个黄字吗是不是因为都姓黄,路上跑的黄狗看见黄伯玉就不会咬这个世界上的黄鼠狼也因为黄伯玉姓黄就不会偷吃黄伯玉家里的鸡
可能吗
所以黄伯玉选择性的忘记了前面这个庄子的名字。
然而黄伯玉忘记了,庄子里的村民倒是没有忘记。他们两个刚走到庄子附近,就看到一个半大小子,十四五岁的样子。那少年看了黄伯玉一眼,立刻朝着村里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喊着,“贵人来了,贵人来了。”
于是很快村子里就跑出来了一大群人,大大小小上百个,显然都是各个家庭里边的家长。
黄伯玉虽然出生农村,但是他对于城乡交界处的农民一直没有多大的好感。这些人因为距离城比较近,所以往往以城里人自居,最不行也是城边人。这让他们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尤其是在面对其他的农民的时候。而面对着城里人,他们却又有一种自卑感,这种自卑感,被压抑到一定程度,就开始在农村人面前刷存在感。
黄伯玉的老家秦市,把这种人叫做“离城十里的踮脚”。
而眼前这些聪明很明显就具有了“离城十里的踮脚”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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