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尔斯习剑已有很多天,这些天里,他总是因想学一些货真价实的本领被师父责骂,他恨死了师父,一气之下,他将金巴渥发给他们的书本全部都撕成了碎屑。
“什么狗屁的扒鸡窝,狗屁不通就教我们剑术。”去往剑馆的路上,奥维尔斯与达莉娅抱怨,“那个西普拉斯选择在第一天走掉很正确,明天我决定再也不来这里了!”
“那不会辜负母亲的好意吧?”达莉娅问。
“可是都已经一周了,他除了让我们抄写那些不能被理解的夸赞地灵的无聊文字,还能教我们什么?反正我再也受不了这里了,扒鸡窝不会教我们什么,他只懂得怎样才能从我们手里得到更多的钱财,怎样才能让街里的人更尊重他,让他的剑馆更具名气。”
“这倒是不假。”达莉娅说,“这种敷衍的教育比于我们天国的圣识堂简直天壤之别,这只会让人走入歧途,误了大好人生。”
第二天,果真,第三声钟响已过很久,奥维尔斯一直没有来到剑馆,最后一排的黑椅子上,只有达莉娅一人。
金巴渥大怒,高声道:“又是这个奥维尔斯,他把那些珍贵的书本都撕了,这本是对地灵最大的不敬!而且,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在顶撞我,今天,还竟敢迟到这么长的时间,达莉娅,说!他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我醒来时他便已经离开了,母亲与我还以为他早就来到这里。”达莉娅回答。
“简直就是亵渎!”金巴渥暴跳如雷,“他对地灵不敬,早晚都要遭到惨痛的惩罚!”
一日日过去,奥维尔斯已经接连一周没有去习剑,至于他去了哪里,只有达莉娅一人最清楚,他告诉达莉娅:他又遇到那个叫西普拉斯的年轻人,他给自己介绍了一家酒馆,现在在那里当帮工,一天下来能够挣些铜币,以好减轻母亲的负担。他不要达莉娅告诉母亲他不去习剑的事,那样母亲一定会很伤心。达莉娅点头答应。
帝依罗塔人普遍喜欢酒水,奥维尔斯所在的酒店地处人流熙攘的城市中心,酒店的生意很好,每天除了给客人端酒,还能看见一些奇人进出这里,这些人大多豪爽而畅所欲言,他们的言语中夹杂着丰富的故事,听起来有滋有味,这给他的生活添了很多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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