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邵一夫的行为,徐存并没有鄙视,相反他还有些佩服邵一夫的眼光――从赚钱的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而且,可行性非常高。
可徐存肚子里的东西有限,他实在是没办法再拍出一部哪怕是有《ET》一半的好电影出来。所以,这钱徐存不能赚,更不能为了这点钱毁了他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高大形象。
所以,徐存道:“六叔,我把《ET》的版权卖了一事,您老应该有所耳闻吧?”
邵一夫当然听过此事,也正是因为听说徐存卖《ET》的版权就赚了六千五百万美元,邵一夫才下定决心让邵氏和梦工厂合并的。
虽然不清楚徐存在此时提起这件事有什么目的,可邵一夫还是语带佩服道:“阿存,你这手玩得太漂亮了,大涨了咱们中G人的威风!”
徐存先谦虚了一句:“我也就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然后又道:“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的总经理小阿兰?莱德跟我说,只要我为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拍摄《ET》续集,他就将版权费提升到七千五百万美元。”
以邵一夫的老道自然知道,徐存在此时提及此事不是在跟他炫耀,而是在告诉他邵一夫,徐存只要肯拍摄《ET》的续集就有人肯出一千万美元。
对此,邵一夫干干的一笑,说道:“阿存,你现在的片酬都涨到一千万美元一部电影了?拍一部电影,就有四、五千万港币入账,我看你也别当电影公司的老板了,干脆当全职导演吧,这样既保险又能大赚特赚,多好!”
“《ET》的续集是特殊情况,除了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哪还有电影公司能给我这么高的片酬?好莱坞那边的片商找我拍电影最多的也才给我开出三百万美元一部电影外加百分之一的票房分成作为片酬罢了。”徐存笑道。
听完徐存自报身价,邵一夫就在心中算道:“三百万美元就是一千四、五百万港币,加上票房分成最少也得有两千万港币,这些钱都够邵氏拍二十部电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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