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炳权说:“十三岁,发育渐全,当卖身救父。”
蔡湘琴说:“十三岁,月经初潮,已可行房事。”
那一年,柳莎两次自杀未遂!
或许是求死的举动唤醒了父母仅存的那丝良知,自那之后柳炳权和蔡湘琴性情大变,一反常态的肩负起了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他们发下誓言的那天晚上,柳莎躺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写下了一篇日记。
题记为——爸爸妈妈和我,越来越好的家!
以柳莎的认知和了解,很清楚父母都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那种人,事实也的确证明了这一点,两人发过誓没有几天,该赌博的又去赌博,该偷汉子的又去偷汉子,唯一还能信守的诺言,就是没有再向女儿伸出魔爪。
仅是如此,柳莎便满足了!
日子依旧在争争吵吵中度过,柳莎将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她心中很清楚,如果自己再不努力,这个家永远都看不到光明。无论父母做出了多少错事、坏事,他们终归还是自己的爸妈。
可光明,总会有被黑暗吞噬的时候!
初一那年,李炳全因为赌博作弊被人打断了一条腿;初三那年,水性杨花的蔡湘琴感染重病摘掉了子宫,险些丧命。
之后,柳莎辍了学,开始以瘦弱的脊梁扛起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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