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我的恨意确实滔天。
但我什么时候一次次地给她希望,又一次次地让她绝望了?
我知道,她是指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在公安局的稽留室里,她曾被一个死刑犯试图强奸,但被我阻止了,那个时候我们还是对手,所以我的行为让她感到不可思议;再后来就是她生病时,我悉心地照料她,帮她擦拭身体、喂水端药,直到她退了烧才离开……
这就是所谓的对她好,和所谓的一次次给她希望。
可我始终觉得,那是一个正常男人,甚至是个正常人都会做的事情。
一个女孩马上被侵犯了,不阻止吗?
一个女孩烧的厉害,不照顾吗?
时至今日,我仍不后悔自己的举动,至于后来的事,那是真没办法,只能自己品尝这个恶果,只能说是遇人不淑——换一个人,可不会这样子。
就因为我不同意金巧巧的要求,一次次地拒绝她,就换来她的报复和仇恨,不惜叛国和战斧混在一起。
简直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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